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媽媽現在正在柏林,來陪我一起過聖誕。
昨夜,邀了一位住在附近,走路就能到我家的朋友來家裡坐坐
她待到晚上11點半才離去。
沒想到過了10分鐘,她回到家
但卻打了通電話來說:
"我家遭小偷!"
我和媽媽要她不要慌,先報警,且不要動家裡的東西
我們馬上出發過去找她。
到了她的公寓,只見住一樓的她,廚房的窗戶是開的(小偷研判是從這裡爬進屋內)
櫃子被翻過,手提電腦也已經被拿走
幸好學小提琴的她,當天有把琴帶出門去學校練琴!
於是,接下來的過程就是報案,等啊等啊等~~
過了半個多小時後,終於來了兩位警察。
他們大致看了一下現場,用對講機不曉得與總部聯絡了什麼事後對我們說:
”等一下我們會派兩個<special agent>來
不過他們不穿警察制服,但有證件可以出示,你們不用怕”
說完就掰掰走人。
果真,過了十分鐘
兩位穿便衣的”專員”來了。
一進門,兩位員警就分工合作
一位負責詢問朋友損失的情況...然後另一位負責現場採證。
我悄悄的觀看那位採證員警的動作,然後再悄悄的拿出手機,拍了以下畫面:
最好笑的是我自己竟然還在影片的後頭”哇”了一聲
想像一下我在現場癡呆的模樣吧,噗哈哈哈.....
對了,這兩位專員離開前
告訴我們採指紋的粉要用乾的布擦掉,千萬不能用濕的!
有多少人知道這些呢?
唉,我真的是井底之蛙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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